一、本局第52038號公告諒達。
二、為利教師研習時數登錄,請已報名參加旨揭研習教師,如有需要逕自本局學習護照系統再次報名,東區林森場次(5/15)編號:156244;新營東興場次(5/29)編號:156245,本局將依衛生局所提供之研習資料核發教師研習時數。
三、另依衛生局統計,5月15日東區林森場次報名人數已滿,請有意願參加之教師報名5月29日新營東興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