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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04 | 點閱數: 640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0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明( 10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3 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3 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 9 日)、和平紀念日( 3 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4 日)、端午節( 4 日)、中秋節( 4 日)及國慶日( 3 日)等 7 個連續假期。 二、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 5 條之 1 規定略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 1 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 1 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 1 個上班日補假。又依同辦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01 | 點閱數: 529
主旨:有關 104 年經臺閩介聘至本市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 7 條第 2 項第 3 款規定:「本市教師須在現職學校實際教學滿六學期(服兵役、進修、育嬰、侍親等留職停薪年資,不予採計)方得參加介聘。」 二、另經由他縣市介聘至本市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其他教師職務。 三、請貴府惠予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如欲申請 104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本市服務者,宜審慎考慮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01 | 點閱數: 582
主旨:檢送本府 104 年度『愛情不再冏』系列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含流程表、報名表)及員工未婚聯誼活動需求調查表各 1 份,請轉知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瞭解未婚同仁對於聯誼活動之需求,特設計調查表,請協助轉交貴屬未婚同仁,並請於本( 10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前協助收齊,免備文擲回人事處。 二、本年度規劃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共 4 梯次,各梯次活動內容如下: (一)第一梯次:本( 104 )年 5 月 31 日於國立臺灣文學館辦理一日知性講座聯誼活動。 (二)第二梯次:本( 104 )年 6 月 6 日於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辦理一日定向遊戲聯誼活動。 (三)第三梯次:本( 104 )年 6 月 13 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4-30 | 點閱數: 667
主旨:考選部為拔擢更多適格之優秀人才進入公務體系,請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如公共電子看板(跑馬燈)及機關網站首頁等登載,宣導「10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等 5 項考試」報名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 104 年 4 月 30 日選秘一字第 1041100259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考試報名訊息,請各級機關學校協助自 104 年 5 月 7 日至 21 日登載考試報名訊息,宣導內容請參照附件。 三、檢附考選部請協助登載公共電子看板訊息 1 則。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4-30 | 點閱數: 678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有關各縣市教師經臺閩介聘至臺中市國小及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請轉知貴校所屬教師,如欲申請 104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臺中市服務者,宜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4 月 28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40029619 號函辦理。 二、經由 104 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成功調入至臺中市之國小專任輔導教師,應實際服務滿 5 年以上始得申請轉任校內其他類別教師。 三、經由 104 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成功調入至臺中市之國小加註英語專長教師,應擔任英語專長教學,且不得轉任校其他類別教師。另臺中市分別於大安區大安國小、石岡區石岡國小、沙鹿區鹿峰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4-30 | 點閱數: 573
主旨:函轉澎湖縣葉國民小學近幾年將面臨整併情形,請欲參加 104 年度他縣市教師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澎湖縣政府 104 年 4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1040903364 號函辦理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4-30 | 點閱數: 546
主旨:惠請各校利用學校晨會、校務會議等集會場合,加強宣導「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避免收受家長致贈之禮(物)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辦理。 二、鑑於學校教師對學生成績具有考核權利,為避免因收禮(物)品行為致學生家長質疑教學差別待遇,請加強宣導旨揭規定,以樹立教師良好身教形象,避免衍生後遺。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4-30 | 點閱數: 752
主旨:檢送修正 104 年「文采飛揚」訓後成果徵文比賽活動辦法(含修正對照表)1 份,惠請貴機關(單位)轉知所屬踴躍參加,並協助刊登於所屬網站,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原中文類及英文類兩類參賽作品採合併評選機制,改採兩類作品分開評選方式,且為強化英文類作品評選機制的嚴謹度及公平性,增列入圍複評作品之英文口語測驗(oral presentation)。 (二)增列英文類第 1 名至第 3 名獎項,每位得獎者均可獲頒五星級飯店住宿券 1 張、獎狀 1 紙及敘予嘉獎 1 次。 (三)修正團體獎分數採計方式。 二、相關活動訊息刊登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及活動專區(網址: http://c...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4-28 | 點閱數: 439
主旨:函轉彰化縣芬園鄉同安國民小學安山分校自 104 學年度起將整併至同安國民小學,請欲參加 104 年度他縣市教師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彰化縣政府 104 年 4 月 27 日府教學字第 1040131934 號函辦理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4-28 | 點閱數: 456
主旨:訂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處理原則 」(如附件),並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4 年 4 月 1 日第 184 次局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局鼓勵各校積極發展國際教育,以擴展師生國際視野。惟各校進行國際交流活動日漸頻繁,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並對學校人員出國有明確規範,訂定旨揭處理原則,供各校遵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