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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27 | 點閱數: 783
主旨:為推廣參與志願服務,鼓勵各機關學校現職及退休公教人員貢獻經驗服務社會,特辦理「104 年度臺南市政府公教人員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及退休同仁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本府本(104)年度推動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計畫辦理。 二、旨揭訓練相關事項如下: (一)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二)參加人員: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現職及退休公教人員。 (三)辦理時間:本訓練分 3 次上課,計 12 小時,課程內容如下: 1、 6 月 25 日(四)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志願服務的內涵、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2、 7 月 2 日(四)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20 | 點閱數: 607
主旨:教師因選修諮商心理師實習課程,非屬得申請進修留職停薪之範圍,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進修、研究,係指教師在國內、外學校或機構,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學位或從事與職務有關之研習、專題研究等活動。」,次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其進修、研究項目經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與教學或業務有關。」 二、按輔導與諮商研究所之「諮商心理實習」課程係為取得諮商心理師資格,與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之「教學或業務需要」難謂相符,爰非得申請進修留職停薪之範疇。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17 | 點閱數: 733
104 年暑假教職員工國內休閒旅遊暨技藝研習活動實施要點 ㄧ、本次活動於 5 月 15 日公告上網,〈國外 9 時:國內 14 時開始上傳〉歡迎全國各公私立中小學校教職員工報名參加!網路報名瀏覽器採 IE 系統。 二、本次國外活動網路已設定 1 人僅受理報名 1 項;請先參閱各活動行程,先行選定項目後再上網報名〈如欲參加第 2 項,請將個人資料傳真本會另行處理〉。 三、各項活動實施要點內容、國內、外各項次活動-行程、研習課程表等,請上本會網站下載專區點閱、下載。 四、綠島、馬祖等 2 項休閒旅遊活動可報名之眷屬(配偶、直系親屬)限額 1 人,另分別有在職及退休項欄,請依限額報名。(綠島交通工具為機車 2 人 1 部,報名人員或同行者需...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17 | 點閱數: 705
主旨:有關本市 104 年「中等學校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小組」、「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旨揭會議業於 104 年 4 月 30 日召開完畢,重要決議摘要臚列如次: 一、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介聘開缺原則:先辦理超額教師介聘,再辦理市內教師介聘;市內介聘後,所餘缺額全數控管,不開列外縣市單調缺及辦理正式教師甄選。 二、有關國中超額教師處理擬由業務科召集超額學校及開缺學校共同協調之。 三、本市國小普通班教師市內介聘開缺原則: (一)1/3 優先列為市內介聘-加註英語專長教師介聘類別缺額,若學校已達英語合格教師比率,則按學校建議開缺類別全數開放...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11 | 點閱數: 755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促進人事行政業務革新,特予提供「103 年度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獎勵得獎作品建議事項彙整表」1 份,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5 月 1 日總處綜字第 10400330752 號函辦理。 二、 103 年度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獎勵得獎作品共 54 篇,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專區」之「研究發展」區下載參用。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07 | 點閱數: 571
考選部訊息: 104 年專技高考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定於 5 月 19 日至 28 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07 | 點閱數: 617
主旨:函轉基隆市安樂區建德國民小學資源班 104 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教師超額之情形,請惠予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 104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校資源班服務者,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基隆市政府 104 年 5 月 5 日基府教學貳字第 1040114800 號函辦理。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06 | 點閱數: 782
主旨:函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本市有意介聘至桃園市之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倘成功調入應知悉事項,惠請轉知貴校所屬教師,如欲申請 104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桃園市服務者,宜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5 月 5 日桃教小字第 10400309071 號函辦理。 二、考量人事公平與特殊專長資格教師需求條件,爰有關經本 104 )年度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成功調入至桃園市之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規範如下: (一)英語專長教師:應在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擔任英語教學任教滿 3 年,始可申請介聘或轉任國小、幼兒園各類教師。 (二)專任輔...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05 | 點閱數: 433
主旨:函轉屏東縣政府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介聘乙案(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04 年 5 月 1 日屏府教課字第 10413621000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轉知所屬專任輔導教師如欲介聘至屏東縣,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屏東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5-05 | 點閱數: 438
主旨:訂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處理原則 」(如附件),並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4 年 4 月 1 日第 184 次局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局鼓勵各校積極發展國際教育,以擴展師生國際視野。惟各校進行國際交流活動日漸頻繁,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並對學校人員出國有明確規範,訂定旨揭處理原則,供各校遵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