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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5 | 點閱數: 555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 104 年 6 至 7 月優惠方案活動,稻田精選暢銷書展「美好,是不斷進化的結果」,請查照並轉知同仁參考利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37287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本次專屬活動由稻田出版社推出『美好,是不斷進化的結果』主題書展,有單書 79 折,兩本 75 折之優惠,活動至 104 年 7 月 15 日截止。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5 | 點閱數: 846
主旨:臺南市國際英語村-博愛村 104 年度暑期公務英語一日遊學進修推廣活動於 104 年 8 月 13 日至 104 年 8 月 18 日舉行, 7 月 10 日截止報名,請各機關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東區博愛國民小學 104 年 6 月 10 日博愛小教字第 1040621467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以臺南市各公務機關員工及學校教職員為對象。 三、遊學人數:每梯次約 40 人(20 人以下不開班)。 四、遊學時間: 104 年 8 月 13 日(四)至 8 月 18 日(二),每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五、遊學報名:遊學申請請各機關統一報名(各機關報名人數不到 20 人者可報名,將由英語村協調其他機關合併參與學習),相關報...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4 | 點閱數: 494
公告 主 旨:公告 104 ( 105 )年後備軍人申請緩召日期。 依 據: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100 年頒「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作業手冊」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緩召日期:自 104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 二、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同仁請於期限內向本校人事室填表申請。 三、有關申請規定逕至人事室洽詢。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2 | 點閱數: 623
主旨:函頒「臺南市政府第二官方語言行動計畫」乙份,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辦理。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1 | 點閱數: 611
一、依據 104 年 6 月 3 日本府政風處 104 年 6 月 3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40545598 號函辦理。 二、惠請貴校參酌運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端午佳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一),利用學校網頁、電子看板、跑馬燈、電子郵件等多元管道,積極向同仁及民眾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辦理公務員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作業,落實本府開放透明之政策。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與「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國家文官學院「文官 e 學苑」、臺北市政府「臺北 e 大」及高雄市政府「港都 e 學苑」等 5 個數位學習平台,均已建置公務倫理相關課程,請鼓勵教師同仁踴躍上網學習。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1 | 點閱數: 609
主旨:考試院為了解公務人員對公部門較常被提出之人事行政管理議題的看法,預訂於本( 104 )年 6 月中旬至 7 月上旬上班時間,以隨機抽樣方式電話訪問本府暨所屬同仁,調查結果將作為政策改進之參據,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配合訪查。 說明: 一、依據考試院秘書長 104 年 6 月 8 日考臺統字第 1040004162 號函辦理。 二、本次調查對象以現職公務人員為母體(不含軍人、警察、教師、醫事人員、事業機構人員、法官及檢察官),採分層隨機抽取樣本。調查問答內容僅供研究統計使用,個人資料絕對保密,並且不作其他用途。若有疑問,請逕洽考試院承辦人員(電話: 02-82366346 ,承辦人:陳玉婉)。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0 | 點閱數: 568
主旨:函轉教育部 104 年 6 月 5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40067271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6 月 5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40067271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李璟倫專員(聯絡電話: 02-77365926)。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0 | 點閱數: 547
主旨:配合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請於本( 104 )年 6 月 30 日前至該學院網站推薦 105 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優良圖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4 年 6 月 5 日國院數字第 10408001112 號函辦理。 二、該學院為因應終身學習潮流,提倡全國公務人員養成閱讀好書之習慣,以激勵其品德修養與工作潛能,爰自民國 91 年起開辦「每月一書」活動,將各方推薦獲得遴選之優良書目函知公務人員作為閱讀參考,並於 94 年起依據前開計畫辦理導讀會及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等活動。 三、為廣泛蒐集妥適書籍,俾供遴選公務人員「每月一書」書目之參據,特函請推薦適合公務人員閱讀...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0 | 點閱數: 421
主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 8 日,得分次申請並得以時計;與性平法第 15 條第 4 項所定之產檢假 5 日性質相當且規範目的相同,其給假日數業已優於性平法規定,故不生公務人員得請「產前假」8 日,再重複申請「產檢假」5 日之疑義;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6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043983157 號書函辦理;併附銓敘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公務人員因懷孕身體不適或產檢需要,仍係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申請「產前假」8 日,尚不受勞動部令釋所稱,經擇定請假單位後即不得變更之限制,亦不另核給 5 日產檢假。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08 | 點閱數: 413
主旨:轉知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工法)第 15 條規定解釋令,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6 月 4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073334A 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人員係屬性工法第 2 條規定適用之人員,復依現行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規定,現行產前假 8 日即得以時計,爰不因旨揭令釋所提請假單位以「半日」或「小時」而有所受影響;另私立學校教師之產前假係由學校自行訂定,惟不得違反性工法及旨揭令釋等相關之規定。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及勞動部解釋令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