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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7-07 | 點閱數: 634
有關本市 104 年度國中小教師申請第二次市內介聘他校服務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及期程,說明如下:   本市 104 年度教師第二次市內介聘採線上報名方式,線上系統網址為: http://match.tn.edu.tw ,系統啟用時間自 104 年 7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起至 7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止,請申請第二次市內介聘之教師務必於 104 年 7 月 13 日下午 4 時前上網填寫積分,並完成人事人員審查。請各校務必提醒貴屬教師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事宜,逾時不予受理並請自行負責。 本市教師需在現職學校實際教學滿六學期(不含服兵役、進修、育嬰、侍親等留職停薪年資)方得參加介聘。 已參與第一...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7-04 | 點閱數: 456
重申本局 101 年 6 月 28 日南市教人字第 1010516591 號函有關暑假期間出勤相關規定。 為維護辦公紀律及提升行政效率,請各校於暑假期間確實督導所屬人員遵守本市差勤規範,落實職務代理機制,學校並應調配三分之一以上人力留守,計算方式應扣除臨時人員及負責兩校以上之人事、會計人員(含主設、合設、兼任、代理),小數點無條件捨棄,俾方便民眾洽公。 自 104 年度起市府人事處將本市所屬學校列為重點查勤對象,人事處每週均將派員至各校查核出勤狀況,爰請各校加強督導屬員應確實遵守相關差勤規範及維護辦公秩序;本局於暑假期間亦將不定期派員至各校加強查核。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7-04 | 點閱數: 400
主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於 104 年 6 月 29 日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4 年 6 月 2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400382473 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7-04 | 點閱數: 405
主旨:教師待遇條例業於 104 年 6 月 10 日公布,施行日期將於行政院訂定後另案函轉通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6 月 2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40079887 號函辦理。 二、教師待遇條例全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197 期(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 公報系統)。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7-04 | 點閱數: 378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 104 年至 107 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請查照並轉知同仁。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 104 年 6 月 29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3861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29 | 點閱數: 678
主旨:檢送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南市第一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104 年網絡聯繫會報」報名簡章 1 份,請貴單位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104 年 6 月 23 日伊總會電字第 1041070788 號函辦理。 二、會議時間: 104 年 7 月 9 日(四) 14:50 至 16:30 。 三、會議地點: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民治中心第二會議室(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 36 號)。 四、參加對象:區公所單親家庭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學校輔導人員、社福團體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五、請貴單位踴躍報名,報名表及相關資料請於 7 月 6 日(一)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 eden6604@mail.eden...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23 | 點閱數: 566
主旨:本中心製作數位課程「多益測驗得分技巧(初級)」(上、下)已上架本府 e 學補給站,請惠予轉知所屬同仁踴躍選讀,請查照。 說明:旨揭課程選讀路徑為 e 學補給站/專業職能課程/英語能力系列。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22 | 點閱數: 577
主旨:為加強宣導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相關規定及維護自身權益,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6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36980 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 104 年 6 月 10 日廉政字第 1040700959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法務部廉政署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違規違常案例彙整表」各 1 份。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8 | 點閱數: 701
主旨:各機關學校教職員之兼職,請確實依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並請加強宣導,如有未合法兼職請於本(104)年 6 月底前完成解任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員服務法」兼職規定如下: (一)第 13 條:「(第 1 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第 2 項)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二)第 14 條第 1 項:「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三)第 14 條之 3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二、復...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6-15 | 點閱數: 790
主旨:檢送「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 103 年度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計畫」一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人事行政總處) 100 年 11 月 1 日局考字第 1000056831 號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0 年 10 月 20 日公訓字第 1000015637B 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乃係政府組成之重要元素,公務人員素質及能力如能提升,自可強化團隊績效,帶動組織永續發展,以利本府整體競爭力躍進,爰就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 103 年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訂定輔導計畫,並針對是類人員須加強部分規劃客製化輔導訓練課程,期藉由輔導訓練機制,提升其績效表現。 ... 觀看完整文章